违规情况
违规行为
1.虚假宣传、夸大收益
2.通过所谓的“老师”授课、代客理财的方式操纵下单
3.引诱交易商,“分析师”做局
4.接受交易商的委托,代客操作;
5.与交易商约定分享利益、共担风险;
6.代理交易商办理开户合同签订、注销、风险揭示确认、资金调拨、银行卡绑定及其他必须由交易商本人操作的事宜;
7.使用任何手段登录交易商账号进行交易;
8.使用不正当手段,诱骗、指导或强行向交易商发出交易指令;
9.诱骗或强行要求交易商追加资金;
10.从事或协同他人从事欺诈、内幕交易、操纵商品交易价格等非法活动;
11.编造、传播误导投资者的虚假信息;
12.接受利益相关方的贿赂或对其进行贿赂;
13.违规向客户作出获利保证,承诺高收益;
14.私自泄露他人的任何商品交易信息;
15.未经交易中心书面同意,自行变更经营主体信息;
16.未经交易中心授权,擅自使用交易中心及其官方网站的知识产权类产品,包括但不限于品牌标识等。
17.在开展业务过程中,应当向交易商告知自己的真实身份,不得以任何方式误导交易商,不得直接以交易中心或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的名义开展活动,不得以交易中心的名义设立经营服务网点、签署协议或收取款项。
处理原则
国商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秉承“公开、公正、公平”的经营理念,保护交易商的利益首先要认真倾听交易商合理诉求,在深入分析成因的基础上,建立起市场诉求收集、分析、反馈的系统性市场调解体系,帮助交易商总结投资经验和教训,引导树立理性投资意识和提高投资市场的学习能力。
引导纠纷合理合法地解决是推动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,在处理交易商诉求方面,国商商品交易中心一贯坚持“四有、三不”的原则,“四有”是有计划、有方法、有步骤、有耐心,“三不”是不推诿、不转嫁、不回避。
同时坚持从自身制度建设、稽核检查及投资者教育、提供有效投诉处理渠道等方面开展行业合规管理工作,不断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体系,致力于持续为投资者营造合规有序的市场环境。